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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徐繼剛趙昌雙
  夫妻倆因生活困難經常吵架,他想出了伙同親兄弟盜竊電動車的主意。經山東省東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盜竊罪判處汪如強有期徒刑六個月,汪如凱拘役三個月,各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汪如強和妻子張某婚後感情一直不好,夫妻經常因錢的問題爭吵。因沒有穩定的工作,家庭生活拮据,尤其是有了孩子後,常常入不敷出,張某打算離婚,汪如強不勝其煩。平時打工掙錢慢,想到偷電動車來錢快,汪如強遂決定去盜竊,於是找到弟弟汪如凱,並承諾自己去偷,汪如凱在一旁望風,盜竊成功後分錢給後者,汪如凱欣然同意。
  今年2月25日、3月9日、3月11日晚上,汪如強二人先後3次駕駛摩托車從台前縣來到東阿縣,盜得3輛電動車。最後一次盜竊得手回家途中,汪如強被東阿縣巡防隊員抓獲,汪如凱逃跑後被台前縣公安局幹警抓獲。
  (徐繼剛趙昌雙)  (原標題:就因妻子嫌錢少 帶著弟弟去盜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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